关于对焊法兰的产品级别和技术要求等均应符合JB4726-4728中的相关要求。规定公称压力在0.25MP-1.0MPa的碳素钢或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其采用Ⅰ级锻件进行制造。公称压力在1.6MPa-6.3MPa之间的锻件,应当符合Ⅱ级或者Ⅱ级以上的锻件级别标准要求。对于公称压力不低于10.0MPa的法兰用锻件、公称压力超过4.0MPa的铬钼钢锻件、公称压力超过1.6MPa且工作温度不超过-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产品,这样的平焊法兰锻件必须符合Ⅲ级锻件的有关要求。通常情况下,对焊法兰均是采用锻件或者锻轧技术进行制造。而如果要采用钢板或者型钢材料进行制造时,其必须要符合这些要求。
对焊法兰必须要经过超声波探伤检测,经检验应无分层的缺陷。要沿着钢材的轧制方向将其切割成条状,通过弯制工艺将其对焊成圆环状,同时还要使钢材表面形成环柱面,不可以利用钢板材料进行机加工成带颈的对焊法兰。对于圆环的对接焊缝,需要采用全熔透焊缝形式,圆环对接焊缝必须进行焊后的热处理,同时还要作100%射线或者超声波的探伤检测试验,且其射线探伤结果应符合JB4730中的II级有关要求,对焊法兰经超声波探伤检测的结果,必须符合JB4730中的I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