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介质的危害性与分组
介质的危害性是指压力容器锻件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的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1)介质的毒性程度
综合性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允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害等因素,将介质的毒性程度分为极度、高度、中度及轻度危害四个等级。危害介质在环境中的最高允许浓度分别为:极度危害<0.1mg/m3;高度危害0. 1〜<1.0mg/m3;中度危害1.0〜<10mg/m3; 轻度危害>10mg/m3。
(2)易爆介质
对气体或液体的蒸气、薄雾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当混合物的爆炸下限为介质所占比例小于10%,或混合物爆炸上限和下限的差值为介质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20%时,这种介质就被划分为易爆介质。
(3)介质分组
压力容器锻件在使用中的介质包括气体、液化气体以及设备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根据其危害程度,分为两组:
第一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及液化气体;
第二组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2.压力容器锻件分类
(1)按照设计压力的大小分类
按照容器内外压力的相对大小,压力容器可分为内压容器锻件与外压容器锻件。内压容器锻件的内部压力大于外部压力,外压容器锻件则相反。外压容器锻件中,当容器外部环境为大气压力,而内部绝对压力小于一个大气压时称为真空容器。
按照设计压力P的大小,内压容器又分为如下四个等级:
I低压容器(代号L),0.lMPa≤p<1.6MPa;
II.中压容器(代号M), 1.6MPa≤p<10.OMPa;
III.高压容器(代号H),10.0MPa≤p<100.OMPa;
IV.超髙压容器(代号U),p≥100.0MPa。
(2)按作用原理和用途分类
①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设备的压力容器,如反应器、反应釜、聚合釜、高压釜、合成塔、蒸压釜、煤气发生炉等。
②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如管壳式余热锅炉、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等。
③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如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干燥塔等。
④贮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贮存或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如液氨贮罐、液化石油气贮罐等。
(3)按安装方式分类
根据容器锻件的安装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通常后者的设计制造要求更严些。
(4)按重要程度分类
为方便对压力容器锻件的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我国根据容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故后的二次危害程度的大小,对压力容器进行了综合分类。这种分类方法综合考虑了以下几种因素:设计压力的大小;工作介质的危害性;容器几何容积的大小。这种分类方法将压力容器分为I、II、III类,从安全的角度反映压力容器的重要性和对压力容器的不同要求。设计时,首先应根据介质分组、设计压力和容积,按图0-1或图0-2正确划分压力容器的所属类别。该类别是拟定压力容器制造技术要求的基本依据,在设计图样上要予以标出。
对于多腔压力容器锻件(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容器等),应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且按照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但设计、制造时应当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技术要求。对各压力腔进行类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