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压力小于10.0MPa的法兰以及几何尺寸类似的锻件应符合II级或以上的要求;
2. 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6MPa的锻件应符合II级或以上的要求;
3. 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0MPa的中小型锻件应符合III级要求,大型锻件应符合III级或IV级要求;
4. 使用介质的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性的锻件以及截面尺寸大于300mm的锻件应符合III级或IV级要求。